依据《有关调节二项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的通告》(榕个人公积金管委〔2021〕3号 )精神实质,自2021年9月17日起,员工第二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实行。 即买房合同网签时间在2021年9月17日(不含)以前的贷款人,五年期(不含)之上个人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网签时间在9月17日(含)以后的,五年期(不含)之上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按3.5750%实行。 确实有必须第二次应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员工,请尽早申请办理合同书网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