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住房公积金存缴员工: 依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我国(湖南省)自由贸易区试点区长沙市规划区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实施办法(实施)》(长金管委〔2021〕3号)指示精神,经湖南直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通称“市直中心”)负责人会科学研究决策,现就有关湖南内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所示: 一,借款目标 经省,市优秀人才办,机构与人社厅单位评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得到人才绿卡或优秀人才资格证书,本省别的任意市区高层次人才合乎长沙优秀人才评定规范可参照执行。 二,贷款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在湖南范畴内(市直中心及本省别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没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一切正常存缴住房公积金,不会受到一切正常存缴12个月之上的限定; (二)选购的房地产在长沙市行政区内,且归属于借款人家中的首套房自住住宅; (三)高层次人才做为主借款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 (四)合乎现行标准市直中心公积金房贷现行政策要求的其它标准。 三,贷款额度 (一)最大贷款额度 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大可扩大至市直中心最大贷款额度的4倍。 (二)能贷金额计算方法 最大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率×4) (另一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率)。 另一半假如也属高层次人才的,则最大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另一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率×4,但夫妇彼此累计最大贷款额度不超过240万余元。 (三)最后贷款额度测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