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扣除? 税前能否扣除贷款利息,取决于谁借的钱和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存款利息支出存款利息支出和银行间贷款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允许按实际数量税前扣除。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支付给符合条件的无关自然人的利息支出,为限额扣除,限额=贷款本金×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贷款时间。例如,一家企业向B企业借款100万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为7%,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贷款利息=100*7%*1=7万,扣除限额=100*5%*1=5万。因为7万>5万,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是5万。 ③对于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支付给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的自然人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为债务资本比例不超过比例(其他企业2:1,金融企业5:1)的贷款金额×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贷款时间。例如,A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向关联公司B公司借款5000万元。双方同意贷款利率为10%。假设两家公司都是非金融企业。同期金融企业类似贷款利率为6%。此时,两家公司都是非金融企业,因此债务资本比例不能超过2:1。债务资本比例不超过比例的贷款金额=2×2000=4000万,因此扣除限额为4000×6%=240万,500*10%=500万,240万以下的贷款利息为240万。 问: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按实扣除委托贷款利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三十八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允许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存款利息支出、银行间贷款利息支出、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同期金融企业类似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