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并不相当于小型微利企业。那么什么叫小型企业?小微企业评定规范是啥? 小型企业的界定有两个,分别是中小型小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 中小型小型企业的定义来源于国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依据企业从业者、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值规范开展区划。 “小型微利企业”归属于企业企业所得税中的专业名词,拥有独特界定及评定规范。 小型微利企业”具备2个明显特点,一个是“中小型”,另一个是“小规模”。依据有关要求,在判定是不是为“中小型”企业时,参考2个指标值,即“从业者”和“资产总额”;在判定是不是为“小规模”企业时,参考的指标值为“应纳税额”。 为使指标值设定科学规范,防止因归类较细导致实际操作艰难,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区划为“工业生产企业”和“别的企业”二种种类,并各制订了不一样的指标值规范。(一)工业生产企业,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别的企业,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