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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2022-4-19 10: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48| 评论: 0

摘要: 贷款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在目前的企业经营中,企业间相互借贷一直是企业短期资金紧张时常见的资金解决方案。那么,企业间相互借贷的利息费用能否税前扣除支出的利息?根据现行规定,企业间贷款利息需要 ...
贷款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在目前的企业经营中,企业间相互借贷一直是企业短期资金紧张时常见的资金解决方案。那么,企业间相互借贷的利息费用能否税前扣除支出的利息?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间贷款利息需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贷款必须与经营收入有关;
2.取得合规利息发票;
3.利息金额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同期类似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提示:企业首次支付贷款利息并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同期类似贷款利率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4.如果两个相互借款的企业属于相关企业,则需要考虑税前扣除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的债务资本比例,即接受关联方债务投资与股权投资的比例为:金融企业的比例为5:1;除金融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的比例为2:1。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间贷款利息,才能税前扣除。
【举例】
A企业向B企业借款1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双方同意A企业按月利息的1.5%向B企业支付利息。A企业每月向B企业支付的利息金额为15万元,B企业每月向A企业开具利息发票。那么,A企业每月支付的15万元利息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假设A企业与B企业无关)
在这个例子中,由于双方同意A,B企业之间的贷款利息为1.5%,利率标准远远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目前LPR为4.15%,为年利率)。因此,即使A企业每月获得B企业开具的15万元利息发票,也不能全部扣除。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只能税前扣除,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不能扣除。
参考条文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允许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存款利息支出、银行间贷款利息支出、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同期金融企业类似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参考条文2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确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同期金融企业类似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并允许税前扣除。鉴于我国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应提供金融企业同期类似贷款利率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同期类似贷款利率说明应包括本省任何金融企业在签订贷款合同时提供同期类似贷款利率。金融企业应当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类似贷款利率是指金融企业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企业声誉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提供的贷款利率。它可以是金融企业同期公布的类似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为部分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参考条文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
1、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下列规定的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允许扣除,当期及以后年度不得扣除。
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比例为:
(1)金融企业,5:1;
(2)其他企业,2:1。
2、企业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有关资料,证明有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国内关联方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扣除实际支付给国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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