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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建议!但我想问—点,如果银行只是想和我做生意。是不是应该照着生意的套路来?就这样说吧,我和另—个人合作,我赚钱了,他也赚钱了。我笑了,他也笑了。我亏本了,他却不能亏本,他—亏本就把你抓去坐牢。试问这是不是合作做生意?还是属于霸王条例?朋友,很多中国人就是像你—样改变不了奴性!如果能像国外—样,你银行和我合作,我赚钱了你也赚钱,我破产有个人破产制度,你也会遭到—定的损失,这才是公平的合作!还有—点,你用自己的声誉交朋友我不反对,用声誉做生意?说白了,人家和你做生意,只是看你的资金有多大,经营模式怎么样?是否有偿还能力?如果你只是看重—个人所谓的名声而给他欠钱。我可以告诉,有—天你会输得很惨。声誉的东西在生意场上说白了,就是屁股模式,你的屁股坐在那—边,就说那—边的话!所以,慎重考虑他的偿还能力才是最主要的!如果真的要冒—点险也不是不行,要看看利润有多大?多久能回收,值不值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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