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近日公布由医院立案侦查的以支付宝转账、送红包方法偷盗别人帐户货款的实例。权威专家提示,新起偷盗方式展现亲戚朋友犯案且违法犯罪多见临时起意等特性,受害人的安全意识尚需加强。
2022年8-11月间,张某在其家里,应用闻某手机上开展支付宝转账,分三次将闻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里的RMB4.9万余元转到自身的微信账户内。据统计,闻某是张某妈妈的朋友,常常去赵一家,常向年青的张某求教怎么使用网上购物。为网购便捷,闻某告知张某其银行卡登陆密码。张某运用闻某的信赖,在闻某去其家里时实际操作闻某手机上,用闻某手机微信绑定了闻某银行卡、设定交易密码,随后为自己微信账户转帐,转账完毕后及时绑定银行卡、删除历史记录,造成闻某几个月不曾发觉货款遗失。
经朝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朝阳区法院裁定张某诈骗罪名创立。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部检察官助理汪玫瑰花详细介绍,整理案子特性发觉,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多见好朋友、同事关系,有机会操纵受害人手机上,获得或改动受害人交易密码。犯案时,犯罪嫌疑人多存心存侥幸,觉得删掉交易记录就可以摧毁直接证据,不知道手机支付方法转帐留迹。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多见临时起意,巨款基本上用以日常交易。
“伴随着新起快捷支付功能方法的常见运用,使用人的风险防控观念也应明显提高。”汪玫瑰花表明,为预防该类情况产生,提议使用人维护好交易密码,手机支付关联银行卡上不存超大金额资产。手机丢失时立即关掉有关付款作用,不给犯罪嫌疑人机会。(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