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支付网从多种渠道获知,中央银行已于近日发布通知,对于付款组织、金融企业等下达了有关合规管理归类评分管理方面的实际实施方案。依据评分结论将分成5类11级,DE类组织将推行“一票否决制”,初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之后每一年1月20日前申报。
有关5类11级的规范实施方案
依据该《通知》规定,评分工作中将分五个环节执行,包含:法定代表人组织自我评价、初评、初评结论意见反馈与建议征询、复审、复评结论告之。
评分指标值包含设计方案指标值、实行标准和检测指标值等具体内容,并依据最后评分状况,将划定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类11级。
值得一提的是,除《自评表》所列规范外,法定代表人组织如在评分期内违背合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情节恶劣,且未积极主动整顿导致合规管理合规情况不断加剧的,将立即评为列入D类组织。
而存有产生重大风险事情、违反规定事情或存有重大风险安全隐患,导致严酷社会影响的;违背保密规定,发生泄密、泄密事件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不配合中华人民银行以及分公司合规管理管控、调研工作中,回绝给予信息内容材料的;给予信息内容材料存有经济责任审计瞒报、重要信息内容忽略、虚假陈述或欺诈性阐述,情节恶劣的;及其存有别的重大问题,严重影响合规管理管控和调研工作的以上5类情况之一的相应组织,将立即评为列入E类组织。
各法定代表人组织理应依据评分全过程中发觉的问题,机构落实整改,并立即向人民银行汇报整顿状况。最后被评选为A类、B类的组织,可以根据递交书面形式整改报告方式汇报整改措施状况,C类及下列组织理应由企业负责人或主管反洗钱工作高端管理者半年向人民银行汇报整改措施状况。
关于时间规定和得分质疑
除此之外,该《通知》还对自我评价时长进行了实际要求。依据规定,每一年1月20日前,各法定代表人组织理应将《自评表》及有关证明文件申报人民银行,自我评价业务流程时间范围为上一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第一次进行各项任务,各组织初次申报《自评表》及有关证明文件的截至日期推延至2022年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组织对指标值点评、记分状况或初评成绩有争议的,理应在接到初评结论意见反馈之日起10个工作中日内,明确提出由企业合规管理主管机构责任人签名确定的阐述和申诉书建议。贷款逾期未明确提出阐述和申诉书建议的,视作情况属实。
有关四点注意事项
最先,各法定代表人组织先前依据《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青发[2022] 344号文下发)规定进行的风险性自评定工作中,与金融企业合规管理归类评分工作中互不相关,应各自申报有关汇报及原材料。
次之,评分工作中将在考核指标、记分方式 、等级分类等层面,全方位取代原考评评分工作中,原考评评分工作中与此同时终止。
再度,法定代表人组织合规管理归类评分结论只可以用以中华人民银行以及分公司进行合规管理管控,不可用以其它目地,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范的以外。法定代表人组织不可私自将评分结论对外开放公布或用以广告宣传、宣传策划、营销推广等商业服务目地。
最终,《通知》确立,非银行付款组织、银行卡结算组织、资产清算中心等从业支付清算业务流程的组织及从业票据贴现业务流程和股票基金销售的组织应实行本通告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