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保障性住房和管理处官网14日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在武汉有着2套及以上住宅的武汉户口住户,中止在住宅限购限贷范畴向其售卖住宅。
依据该《意见》,限购限贷范畴为主导市区和经济开发区,即江岸、江汉、硚口、光谷、武昌区、山峦、武汉市洪山区及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汉南)、武汉东湖休闲农业旅游景区等地区。
先前,10月3日,武汉保障性住房和管理处官网曾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通告要求,10月3日起,武汉市一部分地区推行住宅限购限贷对策。即武汉市当地人选购第二套房首付50%,购买第三一套房限贷。(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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