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迅速發展的身后,网络保险亦存有风险性安全隐患。近日,保监会协同十四个单位下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网络保险风险性集中整治工作完成了全面部署。《金融投资报》新闻记者认识到,本次将关键整顿互联网技术高现金价值业务流程、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跨界营销开展业务、非法经营罪网络保险业务流程等三个行业。
清查万能险商品有关风险性
近些年,网络保险完成了连续较快发展趋势,保监会一直坚持发展趋势与标准并重,立即制订适当管控标准,风险性情况整体可控性,但一部分风险性安全隐患亦被觉得必须密切关注。
在此次集中整治行为中,对于互联网技术高现金价值业务流程,将关键依法查处和改正车险公司根据网络销售保险理财产品,开展不实叙述、片面性或误导宣传策划往日销售业绩、违反规定服务承诺盈利或是担负损害等虚假性叙述。
具体办法层面,包含加强网络保险信息披露管控,规定车险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公布商品信息,达到消费者知情权;清查全能型健康保险商品(包含高市场价商品)有关风险性,颁布有目的性的管控现行政策;增加互联网技术高市场价业务流程依法查处幅度,针对存有违法问题的企业给予严厉查处等。
此外,对于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跨界营销开展业务,将关键依法查处和改正车险公司与不具有运营资质证书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协作进行网络保险业务流程的个人行为;车险公司与存有给予信用担保服务项目、开设资金池、非法融资等情形的互联网技术借贷平台协作,引起风险性向商业保险行业传送;车险公司在运营互联网技术借贷平台股权融资性确保保险营销全过程中,存有风险控制方式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及时等状况。
认真落实第三方存管规章制度规定
除此之外,对于非法经营罪网络保险业务流程,将关键依法查处非具有公司违反规定进行网络保险业务流程,互联网公司未获得业务流程资质证书借助互联网技术以互帮互助等为名变向进行保险营销等问题;及其非法组织和非法工作人员根据互联网技术运用车险公司为名或以借车险公司个人信用开展非法融资。“保险公司不可与未得到相对应业务流程资质证书的网络金融从事组织进行协作,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协作开展业务不可违背法律法规要求,不可根据互联网技术跨界营销进行金融服务主题活动完成监管套利。”《方案》强调。
做为政策措施,《方案》还规定,“互联网技术保险代理人组织应认真落实顾客资产第三方存管规章制度规定,维护顾客资产安全。借助检举和处罚体制及时处理问题,改正不当行为,对非法违反规定组织开展严肃查处”。
非常值得留意的是,本次集中整治行为得出了“时刻表”。据了解,集中整治工作中历时一年,分成摸排清查、依法查处整顿和汇报总结三个环节。现阶段摸排清查环节工作中已基本上完毕。下一步将进到依法查处整顿环节,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要求,对清查察觉的有关问题特惠、全方位整顿。适度进行现场检查,增加解决幅度,针对违反规定运营的企业登记采用喊停业务流程、勒令整顿等管控对策,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罪网络保险业务流程等个人行为,各项任务将于2022年11月底前进行。除此之外,最终的汇报总结环节会在2022年初进行。
“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目的性是推动网络金融保险业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创建标准公正的行业竞争自然环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在记者招待会时表明,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中将依照“打压不法、维护合理合法”的标准,有所差异、分类施策,更改“内部规模经济”的局势,对正常的开展业务的组织积极主动激励,不断管控,催促其标准经营。(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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