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从江西南昌市房管局获知,10月8日晚,《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宣布颁布,南昌市将推行地区性住宅限购政策和差异化住宅贷款政策。
依据《意见》,南昌市将停止向在城区已有着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地户口住户售卖新创建产品住宅;中止向在城区已有着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地户口住户售卖新创建产品住宅和总量住宅。
《意见》确立推行地区性住宅限购政策,限购地区包含东湖区、拱墅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经开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
与此同时,《意见》强调将执行差别性住宅贷款政策,加强住宅金融体系监管。依据《意见》,初次购房申请盈利性住房贷款最少首付占比更改为30%;有着1套住宅且无买房贷款纪录(含在异地贷款纪录,相同)、有着1套住宅且相对应买房贷款已还清、住户没房但有1次买房贷款纪录的,申请办理盈利性住房贷款选购住宅的,最少首付占比均为40%;有着1套住宅且相对应买房贷款未还清,为改进生活标准再度申请办理盈利性住房贷款选购住宅的,最少首付占比为50%。中止向有着2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地户口住户、有着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地户口住户派发盈利性住房贷款。(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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