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好几家银行处获知,《四川省盈利性住房贷款最少首付占比调节计划方案》经四川省债券收益率标价自我约束体制核心人物第七次工作报告决议后根据,将从10月9日起调节成都市本人住房按揭贷款现行政策。在其中,首套房首付占比更改为30%,不会再分市区和非主城区,还清按揭贷款后再按揭选购的首付款依照首套实行,有一套房未还清再按揭贷款选购的房贷首付比例调节为40%,有2套以上房未还清按揭贷款再选购不会再发放贷款。
特别注意的是,此次现行政策的实施时依照以交纳首付并出示合理证明的时间为标准。即合理凭据在10月9日以前的依照2022年2月3日的的现行政策实行,10月9日之后的依照最新政策实行。
附:四川省盈利性住房贷款 最少首付占比调节计划方案
依照《我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管联合会有关调节住房贷款现行政策相关问题的通告》(青发〔2022〕26 号)和《中华人民银行我国银行业监管联合会有关进一步完善差异化住宅贷款政策相关问题的通告》(青发〔2022〕305 号)等文档要求,为相互配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37号)文档的相关管控对策,经四川省债券收益率标价自我约束体制核心人物第七次工作报告决议,决策将成都限购政策地域盈利性住房贷款最少首付占比调节如下所示:
一、本计划方案适用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成都郫县范畴内的盈利性住房贷款。
二、农村居民初次选购普通住宅的盈利性住房贷款首付占比不低于 30%。
三、对有着 1 套住宅并已还清相对应买房贷款的农村居民,为改进生活标准再度申请办理盈利性住房贷款选购普通产品住宅,实行首套贷款现行政策。
四、对有着 1 套住宅且相对应买房贷款未还清的农村居民,为改进生活标准再度申请办理盈利性住房贷款选购普通产品住宅,最少首付占比不低于 40%。
五、对有着 2 套及以上住宅且相对应买房贷款未还清的农村居民,中止派发盈利性住房贷款。
六、该计划方案从 2022 年 10 月 9 之日起实行,以交纳首付并出示合理证明的时间为标准。(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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