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佛山市政府公司办公室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佛山市禅城区我区,佛山南海桂城、大沥、里水,顺德区大良、陈村、北滘、乐从地区实行新创建产品住宅限购房政策和差异化住宅贷款政策。
外省人“限购政策区”可买一套新房子
《通知》要求,佛山市当地户口农村居民在当地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中止向其市场销售以上地区的新创建产品住宅;非本地户口农村居民在本地沒有住宅的,可在以上地区选购一套新创建产品住宅。非本地户口农村居民在当地有着1套住宅的,在以上地区选购第二套新创建产品住宅时,需给予买房之此前2年之内在当地总计交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实或社保交纳证实,根据补缴社保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交纳证实不予承认;非本地户口农村居民在当地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中止向其市场销售以上地区的新创建产品住宅。
选购首套房住宅首付款至少3成
在限购政策地区,农村居民初次选购普通住宅(指从没购买过住宅),依照国家新政策,申请办理盈利性住房贷款的最少首付占比不低于30%;有买房贷款纪录、但申请办理贷款买房时具体并没有住宅的农村居民;有一套住宅、但并没有买房贷款纪录的农村居民或相对应买房贷款已付清的农村居民,申请办理盈利性住房贷款选购普通住宅的最少首付占比不低于30%;有着一套住宅且相对应买房贷款未还清的农村居民,再度申请办理盈利性住房贷款选购普通住宅的最少首付占比不低于40%;对有着2套及以上住宅的农村居民,中止派发盈利性住房贷款。
《通知》除开对以上地区实行新创建产品住宅限购房政策和差异化住宅贷款政策做出要求,还对我市房地产业稳定建康发展趋势指出了一系列规定,包含加强商住楼市场销售管控、严格控制市场管理等。(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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