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速贷”不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子仍在抓网环节。昨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大队借助官微“安全鹅城”公布《“e速贷”因涉嫌不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报告(五)》公示,公告表明,警察已对“e速贷”不法吸收存款案子涉案人员嫌疑人郑某郴(“e速贷”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之一)以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规执行逮捕。
公示表明,经初步查明,“e速贷”喊着互联网“P2P”幌子,以自融、开设资金池、发虚报标识等方式开展不法吸收存款犯罪行为。嫌疑人郑某郴从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期内,运用该自然人股东和执行董事真实身份,根据“e速贷”服务平台以发虚报标底不法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达2600余万元,不法盈利400余万元。公安部门已对一部分“e速贷”案受害人(投资者)开展核查备案,依规再次查证别的涉案人员嫌疑人的刑事犯罪以及违法所得,将依规再次封查冻洁涉案财物,以最大限度地挽留受害者损害。
早在2022年5月,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大队依法查处了该网贷平台,并以因涉嫌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了以简某为代表的13名嫌疑人。当日,“e速贷”也在网址发布消息称,“监督机构来访e速贷集团公司总公司常规常规体检”。5月底,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大队通告,广东省汇融项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用“e速贷”服务平台不法吸收的资产合计达几亿元,该企业法人代表简某和一部分公司股东以股权投资、发标等方法将投资者的一部分资产据为己有。
接着,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大队经报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准许,于5月30日对广东省汇融项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简某,以因涉嫌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规执行逮捕。近年来,管控层及其公安部门对P2P服务平台的整顿和依法查处再次,而因为沒有高效的管控和监管,许多P2P服务平台变成诈骗犯非法融资的苗床。(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