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网贷有这么厉害。30多万欠款对我来说就是天文数字,我现在不吃不喝一年挣6万块。”12月17日,资阳人黄先生告诉记者。
2016年,黄先生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女孩郭艳。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发展为恋人。3年多以来,郭艳以各种借口向黄先生要钱。黄先生通过微信、支付宝、YHK转账、透支信用卡以及网络、银行贷款等方式,给郭艳花费了48万。
后发现漏洞越来越多,黄先生报警,警方侦查后才知道,郭艳只是网络女友的化名,真名叫白某某。2019年11月,崇州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白某某已构成诈骗罪。
网络交友认识女孩 3年多为女友花48万
2016年3月26日,28岁的黄先生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一名27岁的成都女孩。女孩说,她叫郭艳,单身。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关系从线上网友发展成线下恋人。郭艳说,希望以结婚为前提与黄先生交往恋爱。
认识3年多以来,黄先生给过郭艳不少的钱:有时候是郭艳亲人住院要动手术,有时候是郭艳父亲在新疆务工时开车撞人,有时候是郭艳自己生病住院,有时候是郭艳购买汽车、二手房,有时候是郭艳偿还亲戚朋友的欠款。
黄先生先是拿出了自己的存款,存款不够了又咬牙透支信用卡,后来通过网络、银行贷款。3年多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黄先生转账给郭艳或由郭艳消费共计48万多元。
黄先生的欠款也渐渐超出他自己的能力。截至2019年3月11日,黄先生已偿还网络、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26万元,剩余还有31万元未偿还。期间,郭艳也通过支付宝还过黄先生5万元。
渐渐地,黄先生发现郭艳口中的谎言漏洞越来越多,黄先生选择报警。2019年3月13日,侦查机关在崇州市大划镇将郭艳挡获。黄先生这才知道,郭艳只是网络女友的化名,“郭艳”真名叫白某某。
法院判决女网友犯诈骗罪 男子至今仍欠30余万欠款
2019年11月,崇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42.88万,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物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崇州市法院判决被告人白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并责令被告人白某某退赔给被害人黄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428,800.83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iPhone粉色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 | 成都商报
老哥们在论坛被骗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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