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性智能管理系统发布时,为方便管理,贷款扣款日统一调节为每月20日。对于此事,一部分借款人明确提出抵制建议。为保证借款人权益,我中心将2021年10月8日前派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修复为原合同书扣费日。2021年10月8日后派发的贷款扣款日仍为每月20日。 我中心将用心计算10月,11月2个月等额本息贷款总金额,保证准确无误。修复后的扣费日从11月起实行,请借款人提早搞好还款提前准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还款日前发送信息提醒,请依照还款提醒短消息,确保还款帐户中的账户余额充裕。 给您带来的不方便深表歉意。将来,我中心把工作中做得更细更扎扎实实,为众多参保人给予高品质快捷服务项目。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