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借款借款人: 依据本市住房公积金市场拓展必须,我中心将对各委托银行派发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委贷由授权委托核算方式,变换为北海市个人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独立核算方式。现将我中心推行独立核算相关事宜告之如下所示: 一,自2021年1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委贷的还款我来中心每个月按贷款放款日向各委托银行进行扣费命令进行。 二,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中止住房公积金借款派发,提早还款及还款卡(折)号变动业务流程。 三,自2021年11月8日起,必须申请办理提早部份或所有偿还公积金房贷,变动还款银行卡(折)号,变动联系方式等相关业务的,由借款人持自己有效身份证件到我中心银行信贷对话框申办,网上申请办理方式启用時间届时。 四,自2021年11月份起,因我中心系统切换缘故造成还款划款推迟的,将不记作贷款逾期,不收取逾期利息,不危害借款人本人个人征信记录,请借款人保证在还款帐户内保存充裕的还款资产,如因借款人的还款余额不够造成扣费不成功的,由借款人自主担负不良影响。但个人公积金组合贷的商贷一部分一切正常扣费,按照商业贷款借款协议承诺准时全额还款。 五,借款人如对推行独立核算前偿还的住房公积金借款等额本息贷款有质疑的,由原筹办商业服务银行承担表述;如对推行独立核算后偿还的住房公积金借款等额本息贷款有质疑的,由个人公积金中心承担表述。如有疑问或碰到难题可立即和我中心联络,联系方式:0779-12329(公积金热线),0779-3087053(市本级),0779-7198010(合浦)。 特此公告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