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及存缴人: 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本人购房贷款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本人住房按揭贷款实施办法》等指示精神,贷款额测算,借款审理要素等领域的要求将有一定的调节,融合本市新房网签备案进展等要素,现将公积金房贷新政策执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所示: 一,借款新政策的执行時间 选购新房或再教育房,购房网签合同书在2021年10月8日及以后的,均按新房贷政策执行。 选购新房或再教育房,购房网签合同书在2021年10月7日及以前的,可按原房贷政策执行。 二,如有疑问,请立即联络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处:(028)12329,(028)86279619。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处 2021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