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服务部,各存缴企业: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经8月12日住房公积金管委决议根据,现将偿还买房贷款提取个人公积金相关要求的通知如下所示: 一,职工自己和另一半的提取额分类汇总,每一年总计提取额不可超出当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总金额。 二,在本中心存缴个人公积金并偿还公积金房贷的职工,能够申办个人公积金冲还贷款业务流程,由中心按月全自动从本人个人公积金划款借款本息。冲还贷款业务流程解除合同前,已签订职工不可以再申办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 三,提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含商贷),当初一切正常最低还款额和提早最低还款额需分类汇总,每一年只限提取一次,且夫妇彼此累计提取额不可超出当初还贷总金额。 四,不仅有商业服务买房贷款与此同时有公积金买房借款的职工,个人公积金提取只有用以偿还公积金房贷本息。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 2021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