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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贷款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公司股东贷款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2022-4-20 18:0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96| 评论: 0

摘要: 公司股东贷款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股东贷款对法人的影响主要包含以下这些:答:《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为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来说,法定 ...
公司股东贷款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
股东贷款对法人的影响主要包含以下这些:
答:《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为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是企业法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直接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对企业/公司承担自身过错造成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单位违法行为可能受到双重制裁,法定代表人除法人单位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贷款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造成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而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十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贷款对法人的影响。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63.直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的金额一般在2000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拘留和制裁措施必须经总统批准,并另行作出民事制裁决定。
四、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主要义务是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的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有限责任)。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全额缴纳外,还应当对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四条发起人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虚假出资之五以上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公司发起人。公司成立后,股东撤回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撤回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税前扣除股东贷款给公司的经营用途吗?
答:符合条件的可税前扣除。
1.股东从公司获得的利息大于其支付给银行的部分,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内部员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按照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扣除
3.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答案(一)》(国家税务函[1995]156号)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只要资金贷款与他人使用,应视为贷款,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在中国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为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当然,营业税涉及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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