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新闻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知,4月起,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对本人购房贷款首套,二套房贷款评定标准及二套房贷款年利率开展调节。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有关责任人表明,现行政策调节后,贷款人及另一半无住房公积金借款纪录,老百姓银行本人个人征信记录无公积金贷款信息内容,当地住建单位的房产查询证实表明无房地产的,按首套审理。贷款人及另一半合计有一次已付清公积金贷款且无房地产备案的,或合计有一套房地产备案且无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房审理。中心综合性信息管理系统,《外地借款员工住房公积金存缴应用说明》,老百姓银行本人个人征信记录各有一次公积金贷款纪录,当地住建单位的房产查询证实表明有一套房地产,但均为同一套住宅的,按二套房审理。贷款人及另一半合计有2次及之上公积金贷款纪录 ,或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纪录和有一套非此笔借款所买房产备案的,或合计有2套及之上房地产备案的,再度贷款的,不予以审理。 除此之外,最新政策对选购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推行差异化贷款政策。依照中心首套及二套房评定规范,对选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的,银行贷款利率推行上调,即在当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本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根基上上调10%,即5年下列(含5年)的年化利率为3.025%,5年之上的年化利率为3.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