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和证监会昨日均公布《有关港深股市买卖数据共享体制示范点相关税收政策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知强调,对国内本人投资者根据深港通项目投资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获得的出让差价所得的,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4日止,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个人所得税;对大陆公司投资者根据深港通项目投资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获得的出让差价所得的,记入其收入总额,依规征缴所得税;对中国香港销售市场投资者(包含公司和本人)项目投资深圳交易所发售A股获得的出让差价所得的,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企业所得税。
本报记者认识到,本次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深港通税收政策与先前的港股通税收政策同样。
瑞银证券我国总裁对策投资分析师又高又挺强调,伴随着深港通全面启动已经进到“倒数计时”,到时候881只深证股票和102只港股将被列入数据共享体制。
绝大多数销售市场人员则觉得,深港通税收政策对推动国内与中国香港金融市场双重对外开放和身心健康发展趋势将充分发挥主动功效,方位恰当,消除了投资者的顾虑,对深圳股票销售市场与股票皆属重要重大消息。
交易A股和股票
税款有什么区别
据本报记者认识到,投资者包含本人和企业交易A股和股票在纳税上是有区别的。其相同之处取决于:针对本人投资者,依据国内现行标准税收政策和港股通、深港通税收政策,本人交易A股和股票获得的差价收益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因而在差价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层面并没有区别。
不同之处取决于:针对拥有个股获得的股利分配,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有区别。国内本人从A股获得的股利分配,适用20%的征收率,但按照《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证监会有关执行上市企业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相关问题的通告》(税务〔2022〕85号)的要求,推行差异化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持仓限期在1个月之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的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持仓限期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持仓限期超出1年的,暂减按25%记入应纳税额计税个人所得税。而本人交易港股行情,股利分配所得的统一按20%的征收率缴税,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征收率差对营业收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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