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易锦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各自于上年9月和11月、2022年2月以自己为名向我国支付清算研究会举报好几家企业因涉嫌“二清”。他称,这几个企业并没有《支付业务许可证》,却长期性规模性违反规定从业第三方商家钱款二次结算。
上年9月底,我国支付清算研究会审理了李晓的检举;近日,李晓称,他于3月10日收到了我国支付清算研究会的电子邮件回应。
我国支付清算研究会在电子邮件中表明:“有关检举研究会举报中心已调研结束。经调研,检举所涉及到的一部分订单信息买卖资产,存有收单机构未立即清算给京东服务平台商家的状况,违背《银行卡银行卡收单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研究会拟对涉及到的有关理事单位采用缴纳合规管理担保金、勒令整顿等自我约束对策;拟将涉及到的非理事单位出函,提议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1新世纪经济发展报导新闻记者因而打电话我国支付清算研究会,有关工作中人员表明,一切以公示为标准。截止到发表文章,支付清算研究会并没有就这事发布消息。
早在2022年,京东商城已经完成回收第三方支付公司网银在线,彻底可以根据网银在线合规管理实际操作。21新世纪经济发展报导新闻记者亦联络京东平台了解这事,截止到发表文章,并未接到回应。
因涉嫌无证经营电子支付业务流程?
到底什么是“二清”?专业人士表述,简易地说,便是未得到中央银行付款业务流程许可证的组织,却在具有收单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具体从业结算业务流程。
在第一次《行政举报书》中,李晓表明:“北京市京东商城叁佰陆拾度电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京东商城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东商城新世纪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和丰永讯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圆上电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圆迈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市晟达元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这7家京东商城系企业并没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统一为第三方平台交易“京东JD.COM”的第三方商家代办代转钱款资产,从用户扣除钱款后再延迟转交给第三方商家,产生资金池,不断尤其久,经营规模非常大,额度非常高,且具备别的比较严重剧情,从业第三方商家钱款资产二次结算,因涉嫌组成无证经营电子支付业务流程。”
李晓举例说明称,他在京东商城第三方商家选购充电器线,由京东商城快递发货、第三方商家自主给予售后维修服务,收款人为“京东商城JD.COM”(北京市京东商城叁佰陆拾度电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电子支付就是指借助公共网络或专用型网上在支付款人中间迁移流动资产的个人行为;没经中华人民银行准许,一切非金融企业和自己不能从业或变向从业结算业务流程。
李晓还觉得,付款组织对京东商城没有尽到核查责任,安全通道方网银在线等付款组织和收单业务(收付款)银行,依然收单业务给京东商城,其实帮助京东商城从业“二次结算”业务流程,违背了《银行卡银行卡收单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二清的界线
一家付款组织责任人告知21新世纪经济发展报导新闻记者,重要需看以上几个企业将此做为哪一种业务流程,可以按照实际的会计处理方法分辨。
依据安全监管规定,付款组织应当开设顾客备用金帐户。假如以上几个企业将此做为付款业务流程,那么资产进进出应收应付学科(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因为这几个企业并没有得到央行支付牌照,那么就因涉嫌违反规定“二清”个人行为。
假如以上几个企业将此做为电子商务业务流程,与第三方商家协作,从第三方商家处采购商品,再卖给京东顾客,资产进进出收益成本费学科(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那么就不会有违反规定。那样使用可以提升京东商城收益。
前述付款组织责任人觉得,这种状况必须查看其会计或税票后能够明确。假如开票人与收款方全是京东系公司,则为京东系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假如开票人是第三方商家,收款方是京东系公司,则为“二清”个人行为。
21新世纪经济发展报导新闻记者从李晓处得到一部分他在京东第三方商家购买商品接到的税票直接证据,有的开票人和收款方是京东系公司;有的开票人则是第三方商家,收款方则是京东系公司。
21新世纪经济发展报导新闻记者联络了某第三方商家在线客服,其称,做为第三方商家选用FBP方式,跟京东自身购置的方式非常相近,即京东协助第三方商家送货配送、开税票、退货退款审批等,顾客钱款先给京东,顾客收货后,京东再将钱款给店家。以上付款组织责任人觉得,京东系公司开税票,资产进进出收益成本费学科,那么就不会有违反规定。
而另一第三方商家表明,是由公司自主开税票,收款方是京东,顾客收货后能够取得钱款。以上付款组织责任人觉得,这样的事情的开票人和收款方不一样,很有可能因涉嫌“二清”个人行为。(21新世纪经济发展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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