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支行与江阴市银行控股公司纠纷案件持续。2月28日夜间,江阴市银行发布消息称,前不久,控股公司宣汉诚民城镇银行接到苏州初级法院寄达的法院传票。
公示表明,宣汉诚民城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常熟分行签署《票据代理回购协议》,授权委托恒丰银行常熟分行代理商宣汉诚民城镇银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售出复购业务流程、代理商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等票证交易业务流程。因为宣汉诚民城镇银行无法在承诺的认购时间执行复购责任,恒丰银行常熟分行规定其垫款本钱8979.37万余元,并结算贷款利息2103.2万余元,总共1.1082亿人民币。
实际上,在这之前,恒丰银行嘉兴市支行也提起诉讼过宣汉诚民城镇银行。依据江阴市银行招股书公布,2022年4月,恒丰嘉兴市支行也因单据代理商复购纠纷案件提起诉讼了宣汉诚民城镇银行(既“嘉兴市案”)。江阴市银行那时候表明,以上起诉涉及单据代理商认购业务流程均系单据中介公司冒充宣汉诚民城镇银行为名从业的单据交易,此案裁定宣汉城镇银行担负赔偿金的概率较小;且宣汉诚民城镇银行为责任有限公司,江阴市银行在该分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50万余元,因而该起诉案子不容易对江阴市银行的持续经营造成巨大危害。但该起诉案子仍具有一定的纠纷风险性。
除此之外,北京商报新闻记者还查出上年6月浙江省嘉兴市初级法院的一份裁定书,该裁定书表明,宣汉诚民城镇银行因单据纠纷案件一案,不服气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2022)浙0402民初1610号民事裁定,向我院提到起诉。经核查觉得,被告出示的《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合作协议》影印件,经我院与正本核查一样。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创立,不予以采取。
在2月28日的通告中,江阴市银行和宣汉诚民城镇银行会与刑事辩护律师剖析觉得:嘉兴市案现经嘉兴南湖区法院授权委托鉴定机构,恒丰嘉兴市支行给予的《票据代理回购合作协议》因涉嫌宣汉诚民城镇银行图章被仿冒、私刻,且公安部门并未侦查终结,依规一审判决驳回申诉恒丰嘉兴市支行提起诉讼;嘉兴市案涉及单据代理商认购业务流程,系恒丰银行与单据中介公司因涉嫌采用仿冒、私刻公章等方式,冒充宣汉诚民城镇银行为名从业的单据交易;现阶段宣汉县派出所已将该类因涉嫌仿冒、私刻公章案子合并审理。(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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