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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首套最高贷60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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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了个钉 发表于 2022-5-1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知,依照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告,天津市对本人住房公积金(组成)贷款有关现行政策做出调节:职工家庭选购首套房住宅的,贷款最大额度60万余元;选购第二套住宅的,贷款最大额度40万余元;终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宅派发本人住房公积金(组成)贷款。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新闻记者认识到,调节前,职工本人贷款最大60万余元,夫妇双贷最大80万余元。调节后,以家庭为企业,按购房套数区别贷款信用额度为60万余元、40万元和终止派发三档。


依照通告要求,现行标准本人住房公积金(组成)贷款现行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标准。申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组成贷款的,需另外合乎商业服务银行住房贷款的相关要求。借款人的购房时间在2022年7月1日以前的,仍按原现行政策实行;在2022年7月1日(含当天)以后的,按本通告实行。借款人的购房时间为房产买卖合同书的形成時间或房产买卖协议书的印刷時间,以市土地房管局网签系统软件中的记述信息内容为标准。


与此同时,依据《有关本人住房公积金(组成)贷款相关制度的通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对《天津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操作要求》开展修定,新提高了“房子套数的审批规范”。


依照新的使用要求,职工家庭选购首套房住宅,就是指职工家庭未采用过贷款购房(包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服务银行按揭贷款贷款,相同),且购房未获取过住房公积金(包含购房一次性获取和还款获取,相同)。职工家庭选购第二套住宅,就是指职工家庭应用过1次贷款购房,或申请办理过1次购房获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就同一套房子既贷款又获取或多次提取的只测算1次。职工家庭选购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终止派发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离异的,离婚前贷款的频次和购房获取的频次仍测算为职工购房套数。


最新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原《天津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操作要求》与此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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