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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条借贷周息30%屡爆风险 打着P2P幌子实际为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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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ke 发表于 2022-5-15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在校大学生裸条乱相,不还款被危害发布不雅照片”的新闻报道在移动互联网上快速发醇并引发网友热议。好几家以学员借贷、亲戚朋友借贷为核心业务的网络金融平台陆续深陷无奈的处境。


所说“裸条借贷”,即指借款人(多见在学校美女大学生)根据互联网借贷平台借款并制定巨额贷款利息,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做为贷款担保,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贷时,贷款人以公布其不雅照片和与借款人爸爸妈妈联络的方式迫使借款人还贷。


据《投资者报》新闻记者掌握,裸条事情一经曝出,好几家P2P平台遭受差异水平的斥责。新闻记者也第一时间联络了一直以“亲戚朋友借贷”走向市场的借贷宝层面人员,对于此事,借贷宝层面回应了《投资者报》一份公布申明,该声明中称,“借贷宝密切关注,第一时间对事情真假进行了调研。现阶段调研尚在进行中,借贷宝也根据线下推广找到被告方的联系电话,并发送信息表述了关注和适用,现阶段并未获得回应。”《投资者报》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证明的签定日期是6月15日,而新闻记者与借贷宝有关人员的联络时长为6月23日。显而易见,借贷宝所发的申明中常称“调研”依然无其他进度。


对于此事,中国政法大专家教授、网络金融法律法规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明,P2P平台从业的借贷既涉众又是金融业个人行为,其实是突变的民俗借贷,现行标准民俗借贷规章制度亟需更改。她与此同时提及,P2P平台假如无法确保信息披露真正精确,将引起更高风险性。专业人士觉得,裸条借贷也露出了一部分平台风险控制层面出现系统漏洞。对股民而言,挑选任意一家投资理财平台都无法以业务类型做为判定规范,而应当深层次平台多元化关键点开展研究。


 裸条借贷周息30%


近日,有新闻报道称,有放高利贷从业者根据互联网借贷平台向在校大学生给予裸条借贷的状况,“一手举着自身的身份证件放到胸口,一手握着手机上自拍照,随后把相片做‘个人信用质押’发送给放高利贷,只求借几百块到几千块不一……”通过新闻媒体和网民的曝出,“裸条”事情被公之于众。


也有报导称,下款人得出的贷款利息最少为周息20%,一般均在30%,且贷款利息每星期一结。除扣一部分保证金以外,乃至有下款人明确提出下款后要给10%的介绍费。以借款3000元为例子,下款人规定扣减1000元保证金,准时还本钱贷款利息后将归还借款人,与此同时扣10%介绍费即300元,最后借款人拿到手仅有1700元。


殊不知,依据《最高法院对于审判民俗借贷案子法律适用多个问题的规范》(下称“《规定》”)表明,借贷彼此订立的利息未超出年化利率24%,借款方有权利要求借款人依照承诺的利息结算贷款利息,但假如借贷彼此订立的年利率超出年化利率36%,则超出年化利率36%一部分的利率应该被确认失效。《规定》还规定,假如借款人已自行付款了超出36%年利率的贷款利息,亦可以根据提起诉讼讨要这一部分贷款利息。


好几家平台陆续鸣冤


在给《投资者报》新闻记者的证明中,借贷宝层面人员表明“借贷宝清晰地意识到,当代大学生人群并不具备充分的借贷还款工作能力,因此早期已明文禁止合作推广商与高等院校的营销推广个人行为,并终止‘拉客户送现钱’的补助主题活动”。


除此之外,一位校园贷款平台的主管告知新闻记者,新闻报道中“美女大学生”的文章标题措辞十分比较敏感,让校园贷款继先前“校园贷款借款60万余元跳楼身亡”事情后再添黑影。实际上,裸条借贷的本来面目或是放高利贷。由于,2022年4月份,国家教育部协同银监下发了《对于加强校园内欠佳互联网借贷风险防控和正确引导工作方案》。在其中确立,没经准许在校园推广互联网借贷的要依规处理。


报载,专业人士表明,“裸条”并没有由于互联网借贷平台才发生的,早就在前两年小额贷款借贷企业受欢迎的过程中就会有这种情况,不但在校大学生打“裸条”,已参加工作中的社会发展工作人员亦有此状况。


近日,也是有新闻媒体公布文章内容称,“裸借的女孩确实没法可悲可叹”,别的也是有一些评价也持此见解。纵观裸条事情的前后左右,专业人士觉得,尽管借款人本身问题是造成该类事件的关键缘故,但P2P平台也逃不过关系。放高利贷做为民俗借贷的物质,放高利贷特性的借贷商品可以在网上贷款平台贴出,代表着平台并没对这种设备开展严苛的核查,使放高利贷从之前的线下推广拓宽到了网上,风险性规模效应增加。


裸条事情磨练P2P平台风险控制


针对裸条事情,中国政法大专家教授、网络金融法律法规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明,原来的民俗借贷因大多数出现在亲戚朋友间,不涉众,也不是金融业个人行为,因而不会受到监管部门管控,根据《民法》《合同法》和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条文来完成调节。但在P2P平台上,原来民俗借贷变成了涉众的、生世间借贷,而且公司和自己都到平台上借款,显著产生了投资融资个人行为。“这类进化的民俗借贷既涉众又是金融业个人行为,必须大家原来的民俗借贷规章制度开展更改。”


李爱君还提及,如今P2P民俗借贷沒有法律法规来明文规定谁是信息披露行为主体,责任是什么,公布哪些內容,公布哪些水平,以什么方法公布,这也是传统式民俗借贷造成的问题。“从亲戚朋友借贷变为陌生人借贷后,网上贷款平台原本是给予信息内容来解决信息的不对称,但假如无法确保真正精确,很有可能致使更高的信息的不对称。”


那么,针对现阶段议论纷纷的“裸条”追债事情及现阶段一些网上贷款平台不断暴发的借款人老板跑路状况,做为收费标准业务的第三方平台,是不是理应负责任?互联网研究会企业信用评价核心律师顾问、北京市志霖法律事务所办公室主任赵攻占觉得,开展义务定义时,一是看平台方的情形是不是违反规定,是不是超过了信息内容中介公司平台的范围;二是看平台方的推广中能否有伪造的地区,有服务承诺沒有实现的地区;三是在下款全过程中,平台方是不是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还贷功能等尽到了需要的审批责任。(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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