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期费率每家银行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通常分期数越多分期的手续费越高。此外,部分银行还规定,用户提前还款,会被一次性收取剩余的所有各期手续费。
据媒体报道,综合评估,市面上那些宣称免息的信用卡分期,实际年化利率普遍在15%以上,有的高达18.25%。因此,许多用户实际缴纳的还款远远高于自己预估的金额。
深圳市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业务存在免利息等引人误解的宣传、信息披露不完善等三类问题。这也是信用卡分期业务领域屡受诟病的普遍现象。对分期条款含糊其辞,收费项目云遮雾罩,有意无意掩盖了借贷的实际成本,不仅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还很容易产生误导,让用户多花冤枉钱。近年来,因信用卡分期业务纠纷增多,银行频频登上投诉“黑榜”值得警惕。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国有大行做此类营销相对规范,用户利益也能得到较好保障。但在相对宽松的大环境下,一些社会金融机构,甚至无证经营的平台,也纷纷挤进分期付款赛道,频繁利用诱导话术吸引用户——借钱如此容易,还款没有压力,还不消费更待何时?
于是,在商家贩卖的“精致生活”面前,冲动消费、盲目消费甚嚣尘上,而人们的收入又无法瞬间提高,结果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消费者逐渐被层层T牢,也无形中增加了金融风险。
信用消费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信用卡业务取得长足发展,使消费者能够更灵活安排消费,预支未来收入,提前实现消费愿望,这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但信用卡的便捷,尤其是分期付款业务的广泛开展,也让一部分人不顾个人实际能力过度超前消费,甚至出现信用卡T、“以卡养卡”等不良行为。
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应该做居民财产的“守门人”,国家金融稳定的“安全阀”,而不应该纯以盈利为目的,一味鼓动超前消费乃至超额消费,成为“卖肾买手机”等不良风气的幕后推手。
针对信用卡分期乱象,监管层面历来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更是发布“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等多项与分期业务密切相关的政策,起到了明显效果。在深圳市此次调查中,截至目前,十家银行均已就三类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包括加强了实际年化费率等重要信息的披露;取消了提前还款一次性收取剩余所有各期手续费的规定;删除了“免利息”等引人误解的宣传语。
未来,面对着日趋精细的监管、更为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用户多样化的需求,银行还要从各个维度对分期业务进行优化调整,在收费问题上少些“T路”,别玩“躲猫猫”,给用户一本“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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