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什么需要征收贷款保证金?
在众多的贷款方式中,银行贷款已经是目前最有保障的贷款方式,也是大多数个人和企业贷款时的首选。随着银行贷款的日渐盛行,银行贷款的相关知识也成为了众多人关注的对象。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贷款时所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的问题。
相信只有真正操作过银行贷款的人,才知道原来银行还有银行贷款保证金。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实际是银行为了防范按揭贷款中房地产项目中,不完工风险和小业主的信贷风险,而在发放贷款前,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预收一定款项的行为。
一般来说,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是指申请贷款成功后,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企业或者担保企业提供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少则5%,多则20%。这个保证金通常打入企业在所贷款的银行中开设的专有特定账户。
此银行贷款保证金的所有权归企业或者是贷款人,但是企业和贷款人并不能动用此项资金,只有等相应的借贷按期归还了,这个保证金才归还借款者。当然,钱不是白放那的,贷款银行会对相应的保证金支付存款利息。
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贷款保证金中的一大重要种类,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此保证金要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这笔钱退回给开发商。银行贷款保证金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房屋预售制度和银行控制发展商的完工能力上。
事实上,目前对于一些实力雄厚并且信用完好的房地产企业来说,银行对其贷款保证金的比例已经减低到2%,甚至有的信誉良好的不再保留保证金。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第18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存款。若金融机构实行贷款预收保证金制度,致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贷款总额减少,不能满足借贷人急需资金的需要,就是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甚至中国人民银行严格规定,严禁各金融机构擅自以贷款保证金等名目变相提高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的行为。但是目前,一些金融机构依然存在预收保证金的行为,该做法固然有一定的督促作用,但也是有一定的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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