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贷款筹办组织,开发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环境,简单化贷款步骤,现就相关撤销开发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售房分阶段履约金(下列称履约金)通告如下所示: 一,自2021年10月20之日起,新审理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贷款协作新楼盘不会再采用向开发企业设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开发公司,筹办银行三方一同监管账户(下列称三方共管账户)存缴履约金方法贷款担保执行期内确保义务。 二,2021年10月20此前已存缴至三方共管账户的履约金不会再列入三方一同管控范畴。 三,开发公司不因履约金撤销而回绝执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依规理应执行的义务。应再次严格遵守我国,省,市有关要求,紧密配合购房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可违反规定综合评分不足;在房子完工交货后,严苛按有关要求及《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贷款担保贷款按揭贷款合作项目协议书》承诺,立即为贷款人申请办理房产不动产属资格证书;严苛按《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贷款担保贷款按揭贷款合作项目协议书》承诺,在要求期限内办理质押权登记,并立即交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或其特定的贷款筹办组织。 本通告自2021年10月20之日起实行,凡之前要求与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要求实行。 202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