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示內容的真正,精确和详细,沒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是重要忽略,并对其內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和一致性担负某些及连着法律依据。 一,借款状况简述 焦作市三利达阿胶器械股份比较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运营与市场拓展必须,拟向焦作市中旅银行股份比较有限公司高新科技分行(下称“中旅银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比较有限公司焦作市支行(下称“中信银行银行”)申请贷款,用以填补周转资金,相关状况如下所示: (一)贷款额:中旅银行RMB500万余元;中信银行银行RMB300万余元; (二)贷款用途:填补日常运营资产要求; (三)贷款年限:一年; (四)合同类型:此借款系信用借款,无质押担保。 二,此次买卖执行的程序流程 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决议根据了《有关公司拟向焦作市中旅银行股份比较有限公司高新科技分行申请贷款》提案和《有关公司拟向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比较有限公司焦作市支行申请贷款》提案。依据《公司规章》的要求,本次借款不必递交董事会决议根据。 三,对公司运营的危害 公司向中旅银行和中信银行银行申请贷款,关键用以填补日常运营资产要求,合乎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必须。此次信贷风险可控性,不容易对公司造成不良危害。 四,备查簿文档 《焦作市三利达阿胶器械股份比较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焦作市三利达阿胶器械股份比较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1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