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日喀则市创业贷款担保实施办法(细则)》宣布下发执行。依据该实施办法要求,地市级担保基金信用额度为2亿人民币,市人民政府优先从日喀则市珠穆朗玛峰政府部门基卡农资中分配4000万余元做为担保基金,能够变大五倍的银行借款,事后填补信用额度依据具体情况明确。各县市(区)依据本身财政总收入状况,自筹经费产生不少于100万余元的担保基金。 据了解,此项借款激励日喀则市全部银行参加派发,关键将城镇备案失业人员,伤残人等学生就业艰难工作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女性,低保贫困户,回乡创业民工,中职院校大学毕业生,中小企业等列入创业借款目标。其中小微企业最大可得到借款200万余元,可自主决定贴息贷款或贷款担保中的一项,贷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本人最多可领取10万余元创业贷款担保,借款限期最多不超过3年,个人独资创业或机构精英团队创业的,贷款额可累积,最大可得到不超过50万余元借款总金额,贷款年限最多不超过3年,且享有全额的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参考《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联合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推动高校毕业生学生就业创业的多个要求》实行。 |